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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访条例》两男子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57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宁公宣记者田雪亭)9月20日上午,南京警方采取果断措施,对南京某民营公司两名带头扰乱秩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予以治安拘留。据悉,这是自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南京警方对采取过激行为上访的人员予以的首例治安处罚。

  9月20日上午9时许,某民营公司陈某、孙某等人煽动、唆使群众到市政府聚集上访,

并采取极端行为,对现场执勤民警进行谩骂、围攻,致使南京某主干道交通一时中断,严重干扰了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事发后,南京警方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对扰乱秩序的陈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孙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分别予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据警方有关人士介绍,按照今年5月1日才实施的《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而且,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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