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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官煤勾结任重道远(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3:5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打击官煤勾结任重道远(图)
  9月22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在煤矿的投资”的最后期限。但截至9月21日下午4点,内蒙古不仅无一官员从煤矿撤资,而且有官员私下声称“宁不当官也不撤股”。这一现象表明,打击“官煤勾结”任重道远。

  今年8月,中纪委等四部门发出了限期撤资令,各界人士拍手称快,撤资令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的决心。

  不过,要彻底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困局,仅仅指望“撤资令”还是不够的:其一,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有着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已经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育,权力与资本、官员与不法矿主之间,已经通过巨额利润建立起种种复杂的利益裙带关系。其二,一些腐败分子将“法不责众”看作是自己的“护身符”和“防弹衣”,认为这已成为普遍现象,违规违法也就不再是问题。其三,随着监察力度的加强,官煤勾结的形式日益隐蔽,以公务员身份直接投资入股办矿的现象越来越少,有的官员是以权力入暗股,靠不成文的“干股”分红;有的官员则是以家属、亲属、朋友的名义间接入股,清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922”大限过后,各地正对官煤勾结问题展开清查。我们必须看到,打击官煤勾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斗争,决心必须十分坚定。从长远来看,根治官煤勾结,不能满足于关掉了几个矿井、惩治了几个贪官,而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从严治乱,综合治理。

  首先要严格执法,对于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就地免职,以整顿纪律和作风。

  同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事后惩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综合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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