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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回应市民建议 现有设施不能满足按表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4: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9月22日本报特邀了6名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做客本报,就郑州市即将召开供暖价格听证会倾听市民建议。记者昨日就暖气入网费何时能取消、供暖收费能不能根据使用面积算等市民提出的建议,采访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纪委书记李军池,并邀请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供暖专家对热力公司的回复进行了点评。

  市民建议热力公司放下“垄断”走市场

  热力总公司回复

  热力公司并非一家,除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外,还有许多家,主要有: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热力公司;建业集团热力供应公司;郑州新力有限公司(郑州热电厂);郑州嵩岳集团(国棉一、三、四、五、六厂)供热公司。部分省直单位和高校也是自己供热。

  专家观点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的供暖面积1160万平方米,建业集团热力供应公司、郑州新力有限公司(郑州热电厂)、郑州嵩岳集团供热公司以及部分省直单位和高校供暖面积还没有热力总公司四分之一,并且这些供热公司都是部门内部供暖,多是以给职工福利的形式供暖,没有可比性。

  市民建议暖气入网费应取消

  热力总公司回复

  郑州市集中供热刚起步时,为筹集集中供热建设资金,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由市物价局核准出台了供热入网费标准,由开发商向业主们代收。目前为止,郑州暖气入网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55元。

  专家观点

  资料显示,初装费由财政部门收取后,拨至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使用,截至2004年,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共收到财政拨款26159.52万元。该费用一直是热源建设和主干网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发展集中供热的主要筹资渠道,这正是垄断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融资的最好说明。

  市民建议收费方式根据使用面积收

  热力总公司回复

  现在市民的供暖收费是按照建筑面积的92%收取的,这是因为采暖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耗热性能来确定的,况且楼道也耗热。根据市政府要求,热力公司对市民采暖收费给予了优惠,就是按照建筑面积的92%来收费,而对公共建筑(单位),是按照建筑面积的100%来收取的。

  市民建议实行分户计量

  热力总公司回复

  目前分户计量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热表的质量及水质对计量的影响,我国的热计量表产品面世只有一两年的时间,还需要时间和市场的检验。其次按表收费确定供热价格比较困难,并且供热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而现有的供热设施不能满足按表收费。目前全国统一的供热温度标准是18℃±2℃,郑州市的供热设施是按最低-5℃设计的。当气温低于-5℃时,供热标准就难以保证。目前,热力总公司在发展新用户时,要求室内采暖系统必须符合一户一表的条件,杜绝串联用户并网用热,现有200多万平方米的新入网用户已达到分户控制的条件,为下一步按表计量奠定了基础。对原有的串联采暖用户,如有用户愿意集体改造,热力总公司可以提供服务。

  专家观点

  作为建设部试点城市之一的郑州,迟迟没有迈出试点推广的步伐,热力总公司说是供热价格难以定夺,但是安阳、北京等城市供热价格不就定下来了。

  市民建议价格不应高于同等城市

  热力总公司回复

  郑州市的供热价格现在为0.13元/平方米,供热天数120天。而北京的供热价格为0.20元/平方米,供热天数120天;天津的供热价格为0.167元/平方米,供热天数120天;济南的供热价格为0.159元/平方米,供热天数140天;青岛的供热价格为0.171元/平方米,供热天数140天。河南虽是产煤大省,但煤价高质次,不但保证不了供热质量,还损毁锅炉。从2003年起,公司就决定不再用本地煤,经过多次考察,改用了山西大矿煤,虽然价格高,但质量得到了保证。

  专家观点

  北京、天津和郑州不具备可比性,济南的煤还要从河南或山西运送,加上中间的货车运费,每吨费加一些运输费和煤商的过手费是不可避免的。

  市民建议供暖期应随气温定

  热力总公司回复

  从郑州地区的气温变化情况来看,每年的11月7日立冬,立冬后冷空气活动频繁,11月中旬平均气温低于7℃,11月下旬平均气温低于5℃;到次年的3月20日前后,气温日趋转暖至7℃以上。所以郑州市集中供热采暖期确定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供暖时间为120天。济南和青岛从2004年开始提前10天和推后10天即供热在原来的120天基础上延长到140天。就郑州来讲,去年由于寒流,应广大用户的要求,我们就无偿提前供暖两天,供暖结束时,由于气温还是较低,我们就又延长供暖3天。

  专家观点

  供暖是市民用的,应根据市民的需要定,不是热力总公司觉得合适不合适,说到底还是垄断在作怪。

  记者栾姗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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