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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福利应按工资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6:57 重庆时报

  就个税征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22日表示,各种渠道发放的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应按照工资标准纳税。他强调,应该规范、减少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并逐步禁止发放实物。

  王力表示,税务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五项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他说:调整和规范职工工资收入结构,将各种渠道发放的、各种形态(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

)的收入,统一纳入工资管理范围,规范、减少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并逐步禁止发放实物;个人从事各项金融活动,应当登记实名和身份证照号码,对个人大额存量财产也应实行实名制;要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快各银行间联网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个人的银行账户发放工资,实现职工个人收入工资化、货币化;制定和建立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的部门如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期货等单位向税务部门通报有关个人收入信息的制度,保证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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