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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率先实行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0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9月23日讯记者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获悉,自9月15日起,淄博市的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和高新开发区,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所有电量实现同网同价。

  省物价局价格处处长苏文荣证实,淄博是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的市。他同时透露,为维护农民利益,我省将在其他16市逐步推广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002年开始执行同一价格,但大工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非居民生活照明等其他各类用电,城乡仍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农村用电价格大大高于城市电价,主要是现行政策规定,农村低压电网电能损耗、电路损耗、维修维护费用以及农电工工资等费用,全部由农民承担。

  淄博市此次同网同价,采用的是全市城乡用电量加权平均、统一均摊的办法,将农民独自承担的低压电网维护费,改由城乡用电户共同承担。实行同网同价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维持原价;城市其他类用电价格适当上调;而农村非工业及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用电、农业生产三类用电电价则下调,降价幅度平均在2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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