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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8: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精神病患者登记结婚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

  新华社9月23日电 一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背着其家人登记结婚,女青年的母亲到法院申请宣告女儿婚姻无效。女青年晓梅于2000年6月患上精神分裂症,2003年4月,经重庆市

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精神病三级”。今年春节后,晓梅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洪某。2005年5月,晓梅和洪某二人瞒着家人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晓梅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晓梅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女儿的婚姻无效。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两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予以解除。

  电脑打出遗嘱后签名

  被判为有效“自书遗嘱”

  据新华社9月23日电 电脑打字后签名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将之判为有效。5年前,退休在家的胡某与24岁女子陈某相识同居,2005年,胡某因生病住进医院,并写下一份遗嘱,将所有财产均留给陈某。后来,陈某把该份遗嘱拿到打印店打印一份完全一样的遗嘱,胡某签下自己姓名。胡某不久后病故,其子女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胡某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在打印的遗嘱上签下自己姓名,虽该形式与自书遗嘱法定形式不完全相符,但是遗嘱人的真实愿望,其遗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该遗嘱为有效遗嘱。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4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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