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订金公仔却已卖他人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0:56 信息时报 |
“我下了订金,一个星期后去拿货,店员却说我订购的公仔已被别的顾客买走了。”昨日,市民小陈气愤不已地打通了本报热线。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则提醒,市民预交款时要弄清楚是“订金”还是“定金”。 日前,记者致电该工艺品商店,接受陈先生订购的店员表示,这其实是一场误会。陈先生下班赶来时,她已经交班给一个新店员了,而该新店员并不清楚进货的海狮公仔只有一 个,结果卖给了另一位顾客。她表示,商店已就此问题表示歉意,并将把新到的公仔送到陈先生手上。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顾客交的是“定金”,那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签约,如果一方毁约,就要赔双倍定金。但如果交的是“订金”则不具备法律效应。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商店是有违道德的,陈先生可相应提些要求。时报记者夏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