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进口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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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2:12 光明网-光明日报 |
记者 董山峰 本报北京9月23日电 商务部新闻办今天透露,该部已发布公告开始对原产于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欧盟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 ,商务部将对上述进口辛醇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我国辛醇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本反倾销调查按通常情况应在2006年9月15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