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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听证“七旬翁18刀割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3:02 兰州晨报

  庆阳听证“七旬翁18刀割喉案” 死者家属与镇原县公安局双方举证,最后得出确系自杀结论

  本报讯(记者袁瑛)9月23日,由庆阳市公安局主持,镇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庆阳市司法局政治处等与会代表参加的关于镇原县武沟乡巨沟村七旬老翁18刀割喉死亡一案的信访听证会在镇原县公安局举行。听证会上,死者家属与镇原县公安局就死者是他杀还是自

杀展开辩论,经双方举证后,听证会主持宣布听证结果是七旬翁18刀割喉属自杀。

  据悉,2003年11月27日,镇原县武沟乡巨沟村村民巨占刚被人发现时,喉管已被割断,老人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镇原警方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后认定巨占刚系自割18刀身亡。

  由于公安部门未能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自杀的人,两手和衣袖内为何均无血迹?自杀的刀片上为何没有指纹?自杀的刀片从何而来”等疑点做出合法、合理的答复,故而死者的儿子巨新鹏就父亲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一事,要求听证会给出一个合法、合理的书面答复。

  听证会上,镇原县公安局法制科贺科长就巨占刚非正常死亡一案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听证人员做了陈述。贺科长说,2004年3月10日,镇原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做出了书面答复:“巨占刚死亡案件发生以来,经过我局大量调查取证,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最后证实巨占刚系自己右手持锐器切割颈部致大量失血,形成失血性休克及血液进入气管引起窒息,最终导致失血性休克并窒息死亡。”听证会上,双方就此事展开辩论与举证,镇原县政协、人大就巨占刚死亡的疑点也向镇原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镇原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一一做了解答。听证会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在巨占刚死亡一案中,警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出不立案的决定和复议,同时,案件在办理和勘查过程中,合法、规范、科学,认定的自杀的依据充分、正确,故听证会做出巨占刚死亡属自杀。(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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