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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保有望以家庭为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3: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卫生部官员透露,合作医疗2008年覆盖全体农民,城市医保范围也将扩大

  本报综合消息据新京报报道,“全民享受医疗保障这个目标,应该作为我们国家卫生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确定下来。”昨天下午,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教授做客人民网,就一些医疗体制的话题接受采访和网友交流。

  石光认为,全民享受医疗保障应该作为我国卫生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确定下来。他透露,在今年8月份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确定合作医疗在2008年覆盖全体农民,而且,中央财政对每个农民的补助,由10元增加到20元,加上各方筹集的资金,农民一年有50元到60元的医疗费。

  同时,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已有意扩大城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比方说,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而不是像现在以职工个人的方式。“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就会把医保受益者家属也都纳入,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城市人口的覆盖面,再一个是减少了道德损害。”石光说。

  此外,对于我国1亿多的流动人口,石光建议,是不是可以设想就像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一样,在工作单位也可以建立社区筹资机制,或者也加入城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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