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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白求恩活到今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0:07 红网

  一代伟人毛泽东在他著名的《纪念白求恩》一文中这样写到: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做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那么,白求恩的行为也应该称之为更高层面上的一种“见义勇为”了——这是得到中国和中国人民广泛认同的。

  然而,假如把白求恩的行为放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来看,他从加拿大不远万里来到

中国、为支援中国抗战献出宝贵生命的行为要想被“定性”为见义勇为,恐怕也得费一番周折。我可不是瞎说,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例分析,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9月23日的《潇湘晨报》就报道了如此一则可以作为佐证的新闻——列车飞驰而来,一名妇女牵着一名小男孩沿着铁路边行走,不幸摔倒在铁轨上。此时,列车距这名妇女仅约50米!一名小伙子回头看到这一幕后,拼尽全力返身救人。最终,小男孩获救了,而小伙子却被车头撞得在空中翻了两个跟斗,重重地滚落在水沟中。这令人感喟的一幕发生在贵州省遵义市。小伙子的英勇壮举感动了贵州人民,但由于他的户籍不在遵义,申报见义勇为存在一定难度。

  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为国内很多地方都在执行着一套让人啼笑皆非的申报程序——要求申报人必须具有本地户籍,否则当地民政部门不予受理。毫无争议的见义勇为行为却面临难以申报认定的尴尬。这样看来,如果白求恩活到今天……由于他的“户口”在加拿大,他能不能领到一个见义勇为奖还很难说了。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见义勇为都面临无法申报的苦恼,更何况是一个外国人?

  之所以在此提及值得我们永远缅怀的白求恩,理由只有一个,凡是为捍卫人类正义挺身而出与邪恶进行斗争,为了公共利益能舍弃自我利益的人,无论他的种族、国籍、身份,他的行为理应也必然会得到毫无折扣和犹豫的褒奖、肯定。可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我们的一种制度却能让人们左右为难——直接导致伸张正义者可能因此无法受到官方的公正认可,这不能不令人遗憾。

  从这个角度引申,见义勇为就是见义勇为,与户籍何干?因为户籍的障碍而使一个见义勇为者得不到或者迟缓性地得到应有的社会肯定,这只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羞耻——这种明显于时代背景和文明脚步不相称的“制度”当加以重新审视了。

  (稿源:红网)

  (作者:陈一舟)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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