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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率提高到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6: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此次修改把附加率提高到3%,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近年来,卷烟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好转,企业利润逐年增长,已经有能力全额缴纳教育费附

加。《决定》规定对卷烟生产企业不再减半征收,依法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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