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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澳门特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9:36 新华网

  新华网澳门9月25日电(记者刘卫国 张宁)澳门特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 2005年9月25日举行。

  澳门特区立法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澳门基本法,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任期4年。

  澳门特区立法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依照澳门特区基本法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制订、修改、暂停实施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政府提案决定税收,批准政府承担的债务;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特定情况下按程序弹劾行政长官;传召和要求有关人士作证和提供证据等。

  澳门特区第三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由29人组成,第三届的议员中12名由直接选举产生,10名来自间接选举,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本届选举与上届最大的区别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比上届的10人增加了2人,而间接选举和委任的人数则保持不变。

  根据澳门立法会选举法,直接选举的议员由自然人选民一人一票投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的议员由代表不同社会利益的法人选民派一定数量的自然人代表投票选出。截至2005年5月28日,澳门共有220653名年满18岁人士登记为自然人选民,比上届增加了38.07%。已登记的法人选民数达到905个,比上届增加44.8%。

  在本届选举中,共有18个组别的125位候选人竞争直选议席,4个组别的10位候选人参与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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