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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出租车停收公路客运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0:2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月明 通讯员高诒茜)记者前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而出租车此前已缴2005年下半年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应全额退还,应退还金额用于冲抵车主2006年度的养路费。

  据悉,近期受油价上涨和油品短缺的影响,出租车司机的负担大大增加。为此,广东省交通厅于8月份出台了暂停收取出租车每月200元的公路客运附加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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