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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偏偏选择“最有利官员”的激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2:09 法制日报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去年财政收入差不多翻了一番,按照该省《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的意见》中“对财政税收任务完成好的县级领导班子进行奖励”的规定,该县县领导获得200万元重奖,从县委到纪委五套班子领导30多人人均获奖5万多元。为体现奖励的“公平”,有财一起发,奖大家才是真的奖,这种奖励政策从河源市的官儿延伸到当地各个乡镇的官儿。

  当地有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县委书记、县长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可以说“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

  你有我有全都有,大小官员尽开颜———可老百姓似乎并不高兴,一些媒体上质疑声一片:鼓励发展县域经济,让领导自己给自己发巨额奖金,这是什么样的“激励政策”?公共财政政策慷的又是何人之慨?难道振兴经济不是官员的本职工作?

  以鼓励发展县域经济的名义重奖官员,显然,名利双收的官员是这种政策的最大受惠者。笔者对此很困惑:鼓励发展经济的制度化途径有很多,从给优惠政策到下放权力,从政绩考核的安排到调动百姓致富热情,还有税收、引资方面的安排等等,可谓条条道路通罗马,为何偏偏选择了“重奖领导”这种对官员最有利的激励路径?

  以超常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超常不能超越公共理性。前几天,国家统计局刚根据2004年的统计数据排出了中国最富十强县的座次,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包揽了十强。仔细分析这些强县的经济发展轨迹,从昆山到顺德,从江阴到绍兴,哪一个县是靠“重奖领导”发展起来的?又有哪一个县的官员因为未得到重奖而撂挑子不发展经济了?

  众多方式中偏偏选择了“最有利于官员利益”这个激励途径,这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政策安排中的自利倾向:政策制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总把自己和自己阶层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总把本职工作当作额外付出———从公车改革到廉政退休金,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政策自利”的影子。

  胡锦涛总书记在很多讲话中都强调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可“经济有点发展了先想到重奖官员”,这是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放到什么地方去了?来源:中国青年报(责任编辑:陈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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