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案质量用好审判权力沈阳中院赢回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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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2:09 法制日报 |
提高办案质量用好审判权力 沈阳中院以实绩赢回信任 本网讯记者霍仕明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2004年实现案件收结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今年以来,体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指标又好于去年同期,其中, 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下降14.6%,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减少达33.9%。这些可喜的成果表明,沈阳中院目前已经走出4年前经历的那次重大挫折的阴影,通过促进审判管理规范化,队伍素质和形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重新赢回了公众的信任。2001年初,沈阳中院曾经经历了一次重大挫折,教训十分沉重,一段时期,沈阳中院的公信度大幅降低。新领导班子上任后,紧紧抓住用好审判权这一根本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各项整改活动。特别是从去年开始,沈阳中院明确提出从规范、从细节抓起,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他们首先以民商事审判的执行工作为重点,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针对一些突出的问题,沈阳中院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意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在全市两级法院作为强制性规范推行,以减少办案差错,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与此同时,沈阳中院各位副院长分别组织起草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操作规程,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完整统一的标准,把整改措施规范化。至目前,已经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和立案工作操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将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内部规章、司法礼仪、审判经验、工作要求融为了一体。(责任编辑:陈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