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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率先实行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2:09 法制日报

  广东推出违反劳动法社会公布制度违法者媒体亮相

  本网广州9月24日电 李实忠 张祥记者游春亮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制度。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已向社会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通知》,告知该暂行规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根据暂行规定,今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都可能被劳动保障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不仅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违法事实的简要情况,还包括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公布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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