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玻璃门撞伤,谁负责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00 华夏时报 |
读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我家阳台安的是落地玻璃门,一次因突然停电,小孩撞到了玻璃门上,鼻梁上缝了4针,腿上缝了14针。我找到小区物业,他们说这属于开发商的责任,有文件规定超过1.5平米以上应该装安全玻璃,比如钢化玻璃,但是开发商安的是普通玻璃。我找到开发商,他们告诉我当时是按照规定给我安装的。我找到建设部在2001年1月2日发布的相关规定,但我的房子是2000年底买的,这样我起诉他们,是不是就不能胜诉呢? 本报见习记者郭璐报道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崔律师表示:首先,李先生家的房子是在2000年底买的,而有关安全玻璃的文件是在2001年1月2日发布的,所以针对安装安全玻璃一事,开发商不负责任。其次李先生的孩子是在家里撞伤的,家长应负上监护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