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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农村计生奖励金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陶婵)从昨天起,市人口计生委开始为全市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金,首批有6780名。昨天,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大会,对首批获奖的10名代表进行现场发放。

  据介绍,申请奖励扶助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申请通过者将每年得到600元的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在近5年内,扶助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并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今后,将视市与区县的财力情况,再确定市、区县财政负担比例。另外,奖励扶助对象经确认后,将发给由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北京市计生委主任邓行舟表示,奖励扶助政策主要针对已经进入老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和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夫妻,帮助缓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面临的困难。

  据介绍,北京市目前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80年的千分之15.56下降到千分之6.1,千分之9.26下降到千分之0.7。

  在昨天的会上,市人口计生委不但对本市首批获奖励扶助金的10名代表进行现场发放,还对从事人口计生工作20年以上的村居专干给予了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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