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41处级干部“集中”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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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44 东方早报 |
早报记者 韩晓蓉责任编辑 李道权 如果有学生与教育行政部门对簿公堂应该如何处理,在处理教育行政事务时如何强化证据意识,如何避免超用、滥用职权和行政不作为,这些问题已成为上海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必修课程。 日前,41名市教委机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区县教育局负责人来到华东政法学院,成为第一期“教育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班”的学员,他们将集中接受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还将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务性研讨。 据介绍,参加研讨班的学员为市教委机关处级干部和区县教育局负责人。研讨班将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的有关专家教授和著名律师、资深法官,为教育行政干部系统介绍教育法律、法规的理论要点和实务操作。 据市教委法规处负责人介绍,研讨班将结合近几年教育系统出现的案例,围绕在学校成为独立办学主体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如何依法进行管理,并保证其办学自主权的发挥;如何制定教育规范性文件,提高教育立法水平;在处理教育行政事务中,如何强化证据意识等问题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对学员的培训和提高,努力避免目前教育行政事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偏颇、法定程序不够规范,超用和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现象发生,提高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府职能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