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上海浦东十一起实施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5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臧鸣责任编辑 方梅兰

  任何船舶禁止随意设置垃圾堆点,禁止擅自拆除、损毁、封闭、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记者日前从浦东环保局获悉,《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于2005年10月1日经浦东新区区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应当做到:运输、装卸垃圾、粪便和其他易散落货物时,应当有防止散落、溢漏、飘散等措施,不得污染水域和周围环境卫生。冲洗码头、船舶甲板、舱室时,应当事先清扫干净,不得将货物残余物、垃圾、粪便冲入水域。装载有毒有害货物,不得将码头、甲板、舱室冲洗污水直接排入水域。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