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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别变着法子想收费(一吐为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2:02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有报道说,从今年10月10日起,深圳市各国内银行机构对人民币大额提现将收费。深圳对“人民币大额提现收费制”的定义是,公司或者个人在商业银行各营业柜台提取大额人民币现金超出某一金额时,商业银行将对超出的部分按照一定费率标准收取提现手续费。

  笔者同意通过开发类似“大额提现”这种中间业务,来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单靠信贷资产业务赢利的模式。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些藉于收费的金融新产品必须能不断为客户

提供方便、快捷且科技含量高、回报率高。

  但是,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不是把眼睛盯在新产品的开发上,而是把一些传统服务项目,一些百姓早已习以为常的服务内容,突然开始收取费用,例如:一些商业银行对小额储蓄账户收费刚刚开始,又冒出了深圳商业银行要对大额提现进行收费的消息。

  就拿对大额提现要收取一定费用来说,虽然美国也采取这一措施,但要知道,美国电子化支付手段相当发达,金融结算工具相当齐全,企业、个人客户所有经济活动和交易,基本上不用现金结算。一旦有企业或个人提取大额现金,从事走私、贩毒和洗钱的可能性极大。而我们国家现阶段,金融结算工具不健全,电子化结算手段相对落后,企业、居民依然感到现金交易是最为便利的结算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现在就对大额提现收取费用,不但起不到“打击走私、贩毒和洗钱”的目的,而且,可能发生“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效应。

  再者,对于百姓已经习惯而又不增加任何附加服务,采取硬性措施收费,是垄断性同业联盟的霸王条款,对客户有失公平。就像一些客户所说的,“我把几十万现金存进去的时候,银行就把我当成‘上帝’;可我一旦把钱取出来,马上又向我收费,这对比也差得太大了。”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26日 第二版)

  作者: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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