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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你的“乱收费”(评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近年来,各地都在努力减少行政性收费项目,惠利于民。据媒体报道,劳动保障部门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经过数次清理精简,目前保留的收费项目仅有原来的20%左右。

  但是,却有少数地方劳动部门与此“主流趋势”背道而驰,邪念迭出,大开乱收费的“杀戒”,甚至不惜在下岗失业人员头上“动刀子”。笔者因职业关系,日前接访了两起来自苏北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维权投诉。一起是夫妻俩遇到的,系某市原国有企业改制的下

岗人员,现在南京街头摆自行车修理摊糊口;一起是兄弟俩,某市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现在南京开小吃店营生。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地区,所反映的问题却是共同的,都是当地劳动部门向下岗失业人员乱收费。

  一是收所谓的“档案管理费”。企业改制、破产以后,被裁减下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成了“无家者”,他们的档案没了归属,由劳动部门接收,这也是理所当然之事,因为他们以后的社会保险和退休手续都要由劳动部门办理。劳动部门接管这些“无家者”的档案,本来是在办好事,可一乱收费,好事就变成坏事了。

  真不知道,这些部门的人员是怎么想出来这等收费的。数十年来,组织人事部门一直管理干部档案,从来也没有收“档案管理费”的,怎么一轮到给工人管理档案,“服务职能”就变成了“生意买卖”,就惟利是图了?

  二是收所谓的“养老保险代理费”。下岗失业人员没有了单位,养老保险需要由个人立户续保。然而,下岗失业人员真的来“续保”了,他们却又抬高“门坎”,每人必须交纳100元“养老保险代理费”,否则不予办理。作为“有关部门”,这种忍心在下岗失业人员头上“动刀子”的行为,有悖“执政为民”的理念。请放下你的“乱收费”。

  实事求是地说,因为大批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的置换,导致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化整为零”,由过去的以单位为参保和缴费主体变更为以个人为参保和缴费主体,致使劳动部门的业务量增大、工作成本提高,人手和经费相对趋紧。部门有困难,应该请求当地政府解决,不应该往下岗失业人员的头上转嫁“危机”,更不是乱收费的理由。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6日 第三版)

  作者:南京 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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