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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下不为例”休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日前,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在听取《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的系列问题时表示:对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办事,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搞下不为例(9月25日《中国青年报》)。李鸿忠还认为,一些违规违纪现象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有关部门在处置问题时,搞“下不为例”的结果。

  其实,行政部门的“下不为例”还有很多变种。比如,对明显违规的行为,仅仅进行

“批评教育”式的处置;对明显的违纪行为,仅仅作不痛不痒的“通报”处理,更是“下不为例”的变种……按道理,既有法纪条文摆在那里,则谁若敢触犯,即应给予不折不扣的惩处。然而事实上,当严肃的党规政纪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时变成了伸缩不定的“橡皮筋”,这样的“下不为例”是毁坏党规政纪的肇因。因为,对某些单位或某些个人来说,“这一次”的宽容,就免不了将导致变本加厉的“下一次”;对这个单位或这个人的迁就,就免不了将有另一个人或另一单位仿而效之!

  因而可以说,行政作为的不正之风及腐败的泛滥不绝,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缘于执纪执法上的“下不为例”。现在,深圳市委书记明确提出以后将对“问题单位”先追责再整改的做法,值得各地纪监部门借鉴,对那些即便“初犯”的违纪者也给予应有的惩处。不然,在严肃的党规政纪面前,“有禁不止”现象仍将愈演愈烈。

  张麦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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