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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的各种收入都要纳入工资管理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5: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25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仍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

  王力说,税务部门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尽快建立起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体系。根据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并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

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二是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代缴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对纳税人个人收入进行动态监管。

  他说,税务机关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比如,加强现金管理,实行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工资;严格执行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实现与银行信息互联互通;对个人从事各项金融活动,应当登记实名和身份证照号码,对个人大额存量财产也应实行实名制;将单位各种渠道发放的、各种形态的收入,统一纳入工资管理范围等,从而保证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

  王力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宜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2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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