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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处长伪造签名骗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7: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高红日通讯员王兵李哲)一男子冒充高速公路管理局处长与某路桥公司签订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并索要现金及礼品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为减轻自己的罪行竟又栽赃陷害。24日,天桥警方经过侦查,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

  9月5日上午11时许,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河南某路桥公司负责人杨某报案:一名自称是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某处处长的中年男子孟某与其公司签订了一份济青某路段的

工程合同,在收取了7万余元的好处费后便销声匿迹。后经证实,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本查无此人。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发现孟某(江苏省沛县人)冒充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处长,并伪造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及公司某副厅级干部的签名,于6月8日与河南某路桥公司负责人杨某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之后索要好处费现金5万余元及礼品一宗,总价值7万余元。在查清了孟某的犯罪事实之后,民警开始调查走访孟某的下落,经过一番努力,终于获悉了孟某的落脚点。在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之后,11日下午5时,杨兆廷中队长带领民警来到了孟某的暂住处进行蹲点守候。晚上9时许,当独自回家的孟某出现在民警的控制范围之内时,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抓获。

  经审讯,孟某对其冒充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处长,并伪造公章及签名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在被问及收取的好处费时,孟某却声称他索要的5万元好处费自己并未留下,而是贿赂给了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某位处长。为此,民警又来到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对该处长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9月24日,民警终于查清了案件的真相:该处长根本没有收取孟某的贿赂,孟某所言纯属诬陷。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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