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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判决书诈骗银行71万元 假冒法院执行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28 法制日报

  本网讯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陈笑尘肖庆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而冒充法院执行员诈骗的胆大妄为者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现年29岁的湖南人刘新林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便伙同李伟胜(另案处理)密谋诈骗银行。

  今年1月5日,刘新林和李伟胜持伪造的证件到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杏坛支行,冒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出示伪造的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等假法律文件,以执行民事判决为由,要求该行将“判决书”中涉案单位广东康宝电器有限公司账户上的人民币710000元扣划到其在兴业银行以伪造的文件开立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内。(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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