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接访 洗7年沉冤7年前遭人诬告被关34天,7年后获赔1.8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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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2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7年前,榕江个体经营户黄承权(男,52岁)被关押了34天。出狱后,他四处申诉,为自己申冤。 遭人诬告 被关34天 1998年8月4日下午,榕江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称,从湖南邵东到榕江的15岁少年何东强被榕江县个体经营户黄承权等人绑架。 接到报案后,警方遂将黄承权带到公安局盘问,并将其刑事拘留,此后,黄承权被关押了34天。随着侦破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榕江警方发现何东强指认黄承权等人实施绑架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关押了34天的黄承权才被放了出来。 白白被关押了34天,黄承权感到冤屈。他认定此系何东强及其叔父何业宏的诬陷(何业宏因赌博曾遭黄承权揭发)所致。但榕江警方给他的答复是没有证据证明,只有将何东强、何业宏传讯到案查明后才能认定。而当时,何东强、何业宏已经离开了榕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处。 踏遍三省区 寻找“诬告人” 为寻找何业宏等人的踪迹,五年来黄承权的足迹遍及黔、桂、湘三省区。 直到2003年,他才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这一年的4月5日,他来到了湖南省邵东县简家龙乡,这里是何业宏的老家。当地派出所告诉他,何业宏在贵州毕节犯拐卖人口罪被判刑11年,关押在贵阳某监狱。此外,何东强家就住在简家龙乡三都村姚家龙组。 得此消息后,黄承权赶回榕江报警。2004年3月3日,榕江警方将何业宏提到榕江。还找到了何东强。 冤屈终得雪 获赔1.8万元 今年,公安部门的大接访拉开序幕,黄承权的案子经反映后引起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经过各级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9月19日,黄承权与榕江县公安局搭成了一致意见并签定了补赔协议书。 协议书称,黄承权于1998年8月4日因被指控绑架一案被榕江县公安局关押34天,榕江县公安局对黄承权采取刑拘措施是错误的,因而使黄承权在刑拘期间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对黄承权在刑拘期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共计补偿18000元。22日,黄承权制作了一块写有“依法办案诚可敬、执法为民洗我冤”的牌匾,送到了榕江县公安局(如图)。 作者:潘光银罗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