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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法官跨省调解交通肇事案 贵州农民四川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3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三穗县人民法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辞辛劳远赴四川,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交通事故索赔案,死者亲属获得了89000元的赔偿。

  据介绍,今年4月6日18时许,四川省岳池县驾驶员黄彬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至320国道三穗县境内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上的吴德文夫妇当场死亡。

事后经县交警大队认定,黄彬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死者亲属于6月22日向三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彬、车辆挂靠单位———四川省华蓥市东川农用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四川省华蓥市财产保险公司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种损失18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法院依法向四川省的两被告发出出庭应诉通知书,但华蓥市财产保险公司却拒绝到庭应诉。于是,法院专门派法官远赴四川对此案进行调解。

  法官们以案释法,被告保险公司与驾驶员黄彬愿意就此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死者亲属获得了89000元的赔偿。

  作者:吴剑 潘仲 罗应滔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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