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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与教育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理论聚焦

  今年高考过后,以897分的成绩成为海南省理科状元的湖北籍学生李洋由于其“高考移民”的身份而“梦断清华”。最近传来消息,伤心中的李洋被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录取,并获城大颁发合计44万港元的“状元奖学金”,其中包括4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据悉,海南今年还有29名省外就读高考生与李洋一样因“高考移民”被取消报考重点院校资格。

  廖莎

  “高考移民”是指准备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将户籍从录取分数线较高、录取率较低的省份迁往录取分数线较低、录取率较高的省市的行为。今年7月,海南高考理科状元李某因被调查出是“高考移民”,被取消报考一类本科院校的资格,这一消息及以往在国内其他省市发生的类似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虽然社会各界对这些事件的反应不一,但所有的争论几乎都围绕着“教育公平”这一基本问题。那么,什么是教育公平呢?我们又怎样确保公民教育权的平等呢?

  教育公平是指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当时当地公共教育资源,在非公共教育资源和非公共教育权利方面要有区别地对待,同时,应努力减少和控制妨碍教育公平的自然因素,清除主观造成的障碍。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教育公平是确保社会公正的“调节器”,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促进教育公平。

  “高考移民”的出现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宪法将“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受目前我国教育的总体供给能力不足、教育资源不够、各省份教育发展不平衡现状的制约,我国教育的大众化尚未实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尤其是在接受高等教育权利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虽然其中有些不平等具有道德基础和“合法性”,如给予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政策优惠以求实现事实上的平等,这是与国家政治经济的大政方针相吻合的,也是合法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政策却严重损害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在贵州、甘肃、新疆等地的考生以较低的分数便能轻松地考入理想的大学,而山东、湖北、湖南等省的考生大多是从一踏进高中大门就要担负起高考的重压,而到最后却要以比别人高很多的分数才能考上同等档次的大学。可以这样说,高考录取政策的不公平催生了“高考移民”。由此可见,“高考移民”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教育的不公平造成的。

  针对“高考移民”现象,对于如何确保公民受教育权利平等的问题,专家们纷纷提出看法。著名教育学者杨东平建议:“大学应分为国立、省立、市立,其中,国立大学向全国公平招生,地方高校可倾向当地生源。”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改进高考制度的建议,包括“取消地域指标,重点高校实行联考,全国统一录取分数”等。普通民众也大多表示,不管哪个地区的孩子,如果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一方面对每个家庭都公平,另一方面也能为国家建设发掘更多的人才。笔者认为实现受教育权的平等是我国教育政策改革的方向之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考移民”的问题。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现状的限制,公民的受教育平等权只能一步一步地实现。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政府和国家可以从大力发展经济、改革招考制度、向高校适度放权、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加大对高考制度的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让教育公平重返时代议题的重心。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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