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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八一大道超速频受罚 交警部门:限速60公里有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0:4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土豆)最近,许多司机因在八一大道超速行驶而被电子警察记录并受到处罚,他们纷纷向本报投诉:“那么好的路,为什么要限速60公里?”

  昨日,交警部门道路设施方面相关负责人何警官解释,八一大道属于城市主干路,按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主干道最高车速为60公里/小时,少于或等于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最高车速为40公里—60公里/小时,无论是按照常

住人口还是实际人口计算,该路段的最高车速也只能设定为60公里/小时。当然,交警部门在处罚的界定上还留有充分余地,到目前为止,他们处罚的超速车辆的时速最低也超过了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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