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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检察机关对一起粮油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1:04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26日电(记者杨兴国)明明是按合同约定样品发出的合格大米、花生,到了湖北省宜昌新世纪粮油有限公司却被调包、掺假甚至倒入黄色茶叶水,一下子变成了不合格产品,供货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能任人宰割。以尹银桥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近日已被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宜昌市公安局介绍,2005年1月20日,辽宁锦州市农民王世学报案:5天前他从辽宁

发送的30吨花生米,被宜昌新世纪粮油有限公司以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狠狠压价,给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多元。宜昌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历时数月,终于将尹银桥、王资荣、王家炎、李杏方、周治华、黄又才、李光成7名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办案人员说,以尹银桥为首的诈骗团伙所有作案手段都惊人相似:他们利用实际上已没有任何资产、仅有营业执照、每年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应付执照年审的宜昌新世纪粮油有限公司名义,自称属于三峡工程后勤集团,化名在网上发布虚假粮食、油料等农副产品求购信息,用高于宜昌市场价格签订《购销合同》,并承诺货到入库、现金付款作诱饵,将一批批粮油货物骗至宜昌,然后派人掺假后验货,以质量不符合同标准为由,再迫使对方与其签订《代理处理协议》《结算协议》,转手变卖货物,通过虚构事实、虚列开支等手段,最终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对方不服,尹银桥还来个恶人先告状,诉讼到法院,告对方违约,“所发货物质量不合格,给新世纪粮油有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2003年7月29日,尹银桥安排王资荣化名“王荣”,以每吨高出宜昌市同期批发价400元的价格2300元,与黑龙江阿城的高大勇签订东北大米购销合同。8月16日,高大勇将30余吨东北大米送到宜昌市花艳火车站一个储备仓库,尹银桥通知手下黄又才将事先准备好的黄大米掺入,优质大米一下子“变”成了变质大米,高大勇钻进了尹银桥早已设下的圈套。同年11月14日,尹银桥又指派王家炎化名“王新”,以比宜昌市同期批发价每吨2100元还高260元的价格为诱饵,与哈尔滨商人计月明签订大米购销合同1000吨。11月下旬,计月明送货500余吨存放在宜昌一个专用线仓库。黄又才等人将大米包装袋扒开一个小孔,把准备的茶叶水注进米中,再将包装袋小孔复原。尹银桥等人取出已变黄的大米验货,计月明有理说不清,只好就范,“委托转卖”。尹银桥将这500余吨大米转卖了94万余元,只付货主68万元。

  公安机关查明,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以尹银桥为首的诈骗团伙以这种手段,利用合同诈骗26起,受害人遍布全国13个省,涉案合同金额1836多万元,该团伙非法侵占他人财产11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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