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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发票需“查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0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韦凡张浩)尹小姐是一家新开业公司的会计,8月份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万位版的《服务业发票》。税局收下了发票领购申请表后却未立即向其供应发票,而是要求尹小姐回去等候消息。

  第二天,尹小姐所在公司来了两名主管地税局的税收管理员。由于前段时间尹小姐听说有假冒税务人员上门行骗的事情,尹小姐这次格外留意,虽然检查了这两名税管员的工作证件,但心里仍然觉得怀疑,因为之前购买发票税务机关没有要求上门检查企业的经营场地。带着这个疑问,尹小姐拨通了12366-2地税咨询台。咨询员告诉尹小姐,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在首次领购发票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派员到新办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实地调查表》,确认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以及经营行为等情况,并在纳税人提交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咨询员进一步解释说,此举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骗购发票,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广州地税表示,税收管理员上门核查资料是发票领购资格审核的必经阶段,各企业应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以保证发票领购资格的顺利审核。同时广州地税提醒,税收管理员上门核查资料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各企业需注意核实其身份,以免受骗上当。(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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