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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军炮击我渔船(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7:58 环球时报

  印尼东部时间9月19日10时50分左右,印尼海军再次针对中国渔船采取行动。中国“福远渔132”号渔船在印尼海域(南纬8度57分,东经137度17分)遭印尼海军追赶和炮击,中方船员一死两伤。事发后,中国外交部及中国驻印尼使馆立即向印尼政府提出严正交涉。中国和印尼是近邻,近年来两国的政治、经贸发展都很快。而在捕鱼的问题上,不断有让人意想不到的不愉快事件发生,刺激两国公众的神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印尼海军向中国渔船开火

  印尼媒体援引印尼海军东部舰队新闻处官员托尼·沙伊夫尔的话报道说,9月19日上午,印尼海军在其海域发现四艘渔船,都悬挂着中国国旗。印尼海军怀疑这些渔船在非法捕鱼,决定对它们进行检查。这名官员说,印尼海军使用电台与视频通讯向渔船喊话,渔船没有回应并加速逃跑。印尼海军在多次警告无效后,用20毫米口径机关炮向四艘渔船中最大的一艘开火。渔船被击中,印尼军方登船后发现,一人中弹死亡,两人受伤。受伤船员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目前已经确定死者为聂卫强,伤者是船长王和平和船员袁文勇。印尼海军仍扣押着包括伤员在内的10名中国船员。

  经了解,遭炮击的渔船为中国“福远渔132”号,船东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印尼海军方面称,该渔船所持有的农业部推荐函和捕鱼许可证已经过期,他们虽然将有关证件于6月中旬补寄给印尼方面代理,但一直未向印尼政府交纳税金,所以代理还没办妥该船在印尼海域作业的相关手续。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的新闻发言人谢永辉21日表示,事故的发生,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从印尼方面看,当局可能存在贪污腐化、执行公务不力、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中国渔船在较长时间内都等不到捕捞证件的下发是经常的事情,影响了渔船正常的捕捞工作。另一方面,则是中方渔船身份的不合法。虽然渔船方面称当时已向印尼代理方催促办理捕捞延期手续,而未得到及时答复,但这种在未拿到合理的延期手续、继续在印尼海域捕鱼的做法,仍属非法,势必引起印尼方面的督察。

  中国外交部及驻印尼使馆立即提出严正交涉

  21日上午,中国驻印度尼西亚使馆照会印尼外交部和海军总部,对印尼海军炮击中国渔船并造成人员伤亡表示震惊和强烈不满,对印尼方面未能及时向中国使馆通报有关情况表示遗憾。照会还要求印尼方面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救助受伤船员,保证其他船员的人身安全,并向其提供人道主义待遇。2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和印尼是友好国家,双方应以冷静、克制的态度处理两国渔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应动辄使用武力。中方希望印尼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约束海军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避免滥用武力,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印尼限制外国渔船在其海域作业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海岸线长数万公里,海洋水产资源丰富。由于捕鱼技术落后,码头设备不足,市场销售价格不稳定等原因,印尼的捕鱼业仍然很落后。据印尼海洋事务与渔业部的资料,印尼拥有每年820亿美元的海洋和渔业产值潜力,但目前开发能力尚不到1/10。这就给泰国、中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印尼进行渔业合作提供了机会。目前外国船只进入印尼专属经济区捕鱼有3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和印尼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第二种是和印尼公司合作以分期付款方式转让船只;第三种是申领捕鱼许可证。目前,每年进入印尼海域捕鱼的渔船约800艘。

  今年6月,印尼海洋事务与渔业部出台新政策,决定陆续限制外国渔船在印尼海域的正常作业,不再向外资公司提供捕捞鱼类的配额。受此限制,印尼将不再与包括中国、菲律宾和泰国在内的外国渔业公司延长合作协议,其中同菲律宾的合作将在今年12月3日终止,同泰国的合作于2006年9月结束,同中国的协议也将提前到2006年7月结束。印尼海洋事务与渔业部公众服务和信息中心主任阿基表示,今后外国渔业公司同印尼政府合作的前提条件是,在印尼海域捕捞的鱼产品70%必须在印尼加工;此外,计划在印尼投资的外国渔船依然悬挂外国国旗,但在进行作业五年内,40%的船员应雇佣印尼本国工人。很显然,印尼政府是希望利用本国丰富的海洋资源促进自身的经济发展,拉动本国的就业,让“肥水”尽量少流外人田。

  印尼军舰时常巡逻这些海域

  为了“看住”本国海洋资源,去年以来,印尼加强了对外国渔船非法进入该国水域作业的查扣。印尼官方和军方多次强调,为保护印尼渔业资源和本国渔民的利益,若发现外国渔船在印尼海域非法作业,海军有权将其扣留甚至将其击沉。现在,印尼军方在此次中国渔船遭炮击的海域,经常有八九条军舰在游弋,各国渔船随时都有被印尼海军查扣的可能。一旦被扣,运气好的少则罚款5万至10万美元,运气差的被罚完款还要被扣留1至6个月。

  2004年3月,中国渔船“福远渔555号”在印尼海域从事捕捞作业时,遭到印尼海军的追赶、炮击和扣留,造成渔民王长宪左脚受伤。今年9月,还有一艘中国渔船因手续不全被印尼海军扣留期间,渔船无故被炸毁,31名渔民被扣。到目前为止,有100多艘中国渔船被扣在印尼各海港。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官员表示,在中国与其他国家扩大合作开发海洋资源的过程中,不断发生中国渔船遭受袭击事件,这里面有外界因素,也有中国渔船不熟悉当地法律的原因。此次印尼海军炮击中国渔船,有关方面应吸取教训,了解并遵守当地有关捕鱼的法律和条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环球时报》 (2005年09月23日 第十六版)

  作者:本报驻印尼特派记者管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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