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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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5: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 据了解,与1989年版的手写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同,即将在10月1日启用的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其外形更像一个“充值”卡(如图)。 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年龄,现在已经放宽到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但规定要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公民办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申领程序是:首先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我省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从10月1日开始,需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申领,3天后即可领到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记者李红汛文许俊文图 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