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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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华帝股份 10股支付3.3股 在充分考虑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后,华帝股份发布股改修订方案。修订案涉及调整部分如下: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执行安排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3股。 公司控股股东提高了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原增持价格由3.7元提高到4.15元。 增加提议分红议案承诺:公司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三年内每年提出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用于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中证) 华星化工 大幅让利流通股 在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下,华星化工近日对股改方案做了修改。修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相较原方案,修改后方案的对价提高了0.5股。 其次,华星化工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庆祖森和谢平调高了额外承诺中的减持价格,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整体看来对股改的平稳过渡更为有利。具体调整后的额外承诺如下: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所持有的华星化工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第一条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其数量占华星化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承诺在第一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当华星化工派发红股、转赠股本、增资扩股(包括若公司发行可转债后由可转债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中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