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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纸质记分卡下月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翼华 通讯员王肃沁)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昨天宣布,从2005年10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纸质记分卡,机动车驾驶人无须再每年去交警部门换领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卡,交警部门将通过计算机系统对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管理。

  2000年3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后,全国各地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交通违章记分制度,至于如何记分,公安部没有做统一要求和规定。因此,各省市结合自己的实际,对驾驶员记分选择不同的记分方式。有的给驾驶员发一张IC卡作为记分载体,执勤民警在现场进行刷卡记分;有的由民警凭开出的罚单回单位录入计算机进行记分。

  广东采用纸质记分卡,交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后,回单位将违法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扣分,而且驾驶人每年都需到交警部门换领新的记分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不管使用何种形式的记分载体,对驾驶员的记分均要靠计算机系统支持进行录入和管理,否则,就难以对驾驶员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广东停止使用纸质记分卡后,道路交通违法记分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记录的分值为准。如在一年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未被记满12分,系统将自动清零。

  目前,广东省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全省联网,各级交警部门对有关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的录入、处理和转递,以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等情况实行实时监督和管理,使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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