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帮助原告写状子后代理被告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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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甘南个体户马秀娟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致残,为伤残赔偿等问题诉诸法律。使她想不到的是,先前为她提供法律咨询、撰写诉状的律师,竟然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和法律顾问!当该律师在法庭上把自己撰写的诉讼要求一一驳倒时,气愤的泪水在马秀娟的眼中流淌。 据了解,因车祸致残为赔偿问题走上法律程序之后,马秀娟就相关情况向甘南羚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牛力进行了咨询,并由其代写了诉状,同时给牛力付了200元。但在开庭之际,马秀娟发现,牛力原来是被告之一的甘南州汽车运输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其的代理律师。马秀娟说,法庭上,牛力代表被告推翻了他给自己代写诉状中涉及赔偿12万余元的请求,她当时有一种上当的感觉。同时,记者在判决书中发现,该案中原告马秀娟的代理律师杨玉娥和被告方之一的甘南州汽车运输公司的代理律师牛力同为羚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据了解,7万多人口的合作市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甘肃省司法厅律师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有关法律规定,一个地方如果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代理同一案件中的原被告;但是,律师给原告代写了诉状,又在同一案件中给被告代理,这一情况是不合适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