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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破坏电力设施“第一案”首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19 检察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朱江马洪波)9月20日上午,号称湖北省破坏电力设施“第一案”的特大破坏电力设施团伙首犯黄朝富在湖北省丹江口市伏法。

  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丹江口市三官殿等地接连发生数起电缆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被盗案件。为了尽快破案,从今年3月份开始该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布控巡逻。3月25日凌晨3时,设卡民警在丹江大桥截获一辆形迹可疑的无牌三轮车,当场从车上搜出钢丝钳等盗窃

电力设施专用工具,以及变压器铜线圈等物。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朝富、王国均被当场抓获。侦查人员又先后将该团伙成员柯尊有、李书牛、杨春富抓获,一举摧毁了这个纠集3年之久的特大犯罪团伙。

  今年42岁的黄朝富系丹江口市凉水河镇人,曾因抢劫被判刑十五年。刑满释放后,他纠集李书牛、柯尊有等人疯狂盗窃变压器等电力设施,涉案价值达40余万元。其中,黄朝富破坏电力设备24起,破坏变压器26台,盗窃作案13起,抢劫作案1起,涉案价值25万余元。

  今年3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对这起盗窃电力设施案一审宣判,首犯黄朝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4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九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作者:朱江 马洪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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