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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镇副书记一问三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3:02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阳谷9月27日讯(记者石鹏志张天银通讯员张同建)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生效后,44元钱的执行期竟被拖了三年(见本报9月23日《镇政府连44元也拿不出?7报道。那么,区区44元为何拖了这么久还不退还给胜诉的原告?败诉的镇政府真的连这44元钱也拿不出来吗?9月2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执行此案的阳谷县法院执行庭和阿城镇有关负责人。

  在阳谷县法院,负责执行此案的赵庭长因在外办案,无法赶回,记者在法院办公室

拨通了他的手机。他告诉记者,这44元钱刚从阿城镇政府执行过来,但还没有交给原告王福印,因为还要按要求走手续。至于为何拖了这么长时间才执行,他解释说,自己刚接手此案一星期,并马上进行了处理。对此案以前的执行情况,他表示自己不了解。

  在阿城镇政府,一位副书记在了解记者来意后,先仔细查看了记者证,随后拿起电话向县有关部门通报了记者姓名和单位,并详细汇报了该案件的情况。放下电话后,他要求记者一起到县里去。他说县里有规定,记者来镇上采访须通过县委宣传部同意才行。记者请他出示这一规定的文件时,他却又拿不出来。

  当问及为何拖了三年才履行判决时,他说,现在民事、行政案子较多,这个案子也不算多大,但很复杂,具体情况不知道。记者问:“镇上谁收到的判决书?”他回答:“不知道。”“镇上真缺这44元钱吗?”记者问。“不知道。”他继续回答说。

  截至今日早晨发稿时,记者再次与王福印取得了联系,他依然没能拿到按法院判决应退还给他的这44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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