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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代表:1500元的起征点认可率非常低(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3:30 新华网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标准立法听证会滚动报道

全国总工会代表:1500元的起征点认可率非常低(图)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邹震 郭毅/摄

  主持人,各位听证人:我是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邹震。作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现就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欢迎。目前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草案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定为1500元,这和原来的800元的起征标准相比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们认为这一标准仍然偏低,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1600—2000元。我们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这是广大职工的意愿。得知全国人大决定由全国总工会推荐一名代表在立法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和建议后,我们立即组织北京、广东、四川、山西、陕西等五个省和直辖市总工会立即着手以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当地职工的意见。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统计,仅有10%的职工认可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80%以上的职工则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3000元。另外,据新浪网正在进行的一项专题调查,截止昨天中午,在参加投票的42.6万人中,约有65.08%的投票者认为减除费用标准应该定在1600—2000元,这和我们的调查是一致的。

  二、相当一部分职工的月消费支出已经超出了1500元。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家庭人均月消费支出水平1500元至2000元的占17%,2001元以上的占28%,且随着教育、住房、医疗改革的深入和物价上涨,人均月消费支出还将较快增长。如果个税起征点定在1500元,实际上等于45%的职工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显然加重了这部分职工的负担。

  三、个人所得税的增幅远远高于城镇居民的年收入增长水平。1994年以来全国个人所得水年平均增幅高达40%,远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7%到8%的增长率。1993年就业者月薪在800元以上的只有1%,可是2002年这个数字已升至52%。目前工薪阶层纳税额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60%左右。而在美国,却是每年10万美元以上高收入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四、应当合理考虑家庭的生活费用负担。1980年确定的800元费用扣除额标准,是参考当年一家三口每月所需的生活费,以及当时国外在华工作专家的薪资标准制定的。如果根据这一原则制定的话,即使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每人每月1134元的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标准,最少也应该将扣除费用标准定在3000元以上。考虑到我国税收的实际情况以及不使税收大幅度下降,故根据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建议将费用扣除额标准定在1600—2000元。

  五、制定全国的统一税收标准也要求相应提高起征点。考虑到目前广州、深圳等地个税起征点已经是1600元,北京、上海等地的个税起征点也有了相应提高。如果起征点回降到1500元,易于引起这部分职工的不理解。

  六、应当通过个税费用扣除的标准,保护中低消费者的利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数量激增,普通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人的主体,这对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超过了国际警戒线,平均消费能力偏弱,人均GDP世界排名偏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是不适宜的,而通过提高扣除额,可以对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保护,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都是十分有利的。当然,提高个税费用扣除的标准,会给我国的税收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是这个损失主要可以通过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得以弥补。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定为1600元至2000元是比较适宜的。以上意见仅代表个人观点,请予以考虑。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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