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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研讨会在南昌召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4:26 新华网
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研讨会在南昌召开(图)
  9月24日至26日,由中国法官协会和全国记协主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研讨会,在英雄城市南昌举行。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刘家琛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官协会秘书长姜联润、全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李存厚参加会议并发言。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和部分高级法院的代表共70余人到会参加研讨,应邀与会的还有新闻和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司法界人士。

  刘家琛强调,通过这次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研讨会,媒体与司法机关进行平心静气的讨论,只要相互间多一份沟通,多一份信任,多一份理解,深信大家总能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为确保媒体的舆论监督,维护司法权威,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从现场看到,讨论会从一开始就气氛热烈,发言踊跃。这次研讨会的宗旨是,促进新闻界与司法界在新闻侵害名誉权与隐私权相关问题上的交流与共识,推进新闻法治建设。

  与会人员围绕在新闻报道、新闻评论中如何避免侵害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新闻媒体的特许权适用范围;在新闻实践和司法审理中如何把握和平衡事实基本真实的原则;公正评论原则的定义和法律地位;公众人物概念应否进入相关司法解释;转载媒体的侵权责任等课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作者:周迎飚罗定英(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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