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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专家联手把脉“嫌弃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5:57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少年因父母离异在学校被同学嘲笑欺侮,离家出走;一智障儿童被父母遗弃街头,险些冻死;一学生因个性内向被同学孤立,视为“怪胎”,竟服药自杀……我国现有单亲家庭未成年人2000多万,残疾智障儿童1000多万,这些孩子大都性格孤僻,不善与人交往,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遭受排斥和冷落,被称为“嫌弃儿”。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的“信息时代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国际研讨会”上,现代社会中的“嫌弃儿”现象引起了与会海内外专家的高度关注。

  杨本岗教授根据多年的研究经验,详细阐述了“嫌弃儿”现象的起因。他认为,“嫌弃儿”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原因,他们往往一开始被视为人际圈外的孤独者。单亲家庭的亲情缺失或者残障儿童的客观情况,都使父母和教育者生怕对他们敏感脆弱的神经造成伤害,与之交流都显得小心翼翼。这种传统观念上的“不打扰”原则,很容易被同龄正常儿童效仿和扭曲,戴有色眼镜去看待身边的这些特殊伙伴,而猎奇心理和喜欢恶作剧的天性让正常儿童自觉地形成“同盟”,带着一种优越感去攻击、伤害、排斥、疏离特殊儿童,造成“嫌弃”行为的出现。究其本质,是对特殊儿童生命权利的一种剥夺,对正常儿童的身心人格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台湾师范大学温明丽教授在会上首次提出“PACT道德规范模式”,被与会专家们认为可以用作纠正“嫌弃儿”生存现状的尝试。“嫌弃儿”只是对于生存状况的描述,并不意味着这些儿童人格上有所缺陷,尊重“嫌弃儿”的隐私并不是要周围的人一味地敬而远之,包括残障儿童在内的所有孩子都有着与人交往和沟通的本能需要,有着对正常生命权利的渴望。整个社会都应该赋予特殊儿童P(隐私权)、A(自主力)、C(关怀力)、T(信任感)这些基本的权利。(黄进 徐锐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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