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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之歌》歌词被修改 歌词作者讨要侵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6: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7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曾经红透全国的《红领巾之歌》歌词在出版发行中频频遭到修改,认定自己权利受到侵犯的词作者、79岁的老人翟光(笔名叶影)提起诉讼,将人民音乐出版社告到了海淀法院。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翟光老人说,人民音乐出版社在其出版的歌集《我们多么幸福》中选用了由他作词的《红领巾之歌》,歌集对原创歌词的“永远跟着毛泽东”篡改为“奔向锦绣前程”;把“我

们热爱人民的祖国”篡改为“我们是新中国的少年儿童”。翟光认为这种改动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

  人民音乐出版社代理人说,在出版时之所以对原来的歌词进行改动,是源于中央1980年下发的一个文件,而该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且没有解密,无法拿到法庭,只能请法官持相关证件前去查证。

  在庭前采访时,音乐出版社版权处李烨说,对歌词的改动就发生在1980年,当时“文革”刚过,为了反对个人崇拜,很多文艺作品包括《红色娘子军》等都将“万岁”、“永远跟某某走”类似的词语修改了。

  李烨说,“这种修改是有一定的时代背景的,不是我们单位的个人行为,如果判定我们侵权,那么造成的影响过大,难道这些作品还得恢复原来那些已经明显过时的词语吗?”(周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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