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个税听证:会外的"个税扣除标准听证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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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9:1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题:会外的“听证陈述” 记者邹声文、田雨 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人所得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举行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听证会,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引起社会各界的 广泛关注。就在立法听证会紧张有序进行的同时,记者随机采访了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一些无缘亲临听证会现场陈述意见的普通百姓,在会场外就个税扣除标准进行“听证”。 北京丁先生:月入四五千 月底无结余 “起征点定为2500元比较合理。”北京的丁先生说。丁先生今年31岁,在北京一家媒体工作。他说自己现在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400元到500元。丁先生2000年参加工作,2001年结婚。去年刚买了商品房,每个月要还房贷3000多元,妻子现在失业在家,基本上每个月没有什么结余。 丁先生说自己很关注这次个税立法听证。他说:“如果决策者也是月收入4000元左右,也是拉家带口,就会感同身受,定出个公平合理的标准来。” 河南韦先生:任务非常“艰巨” 标准提高点更好 河南的韦先生在省城一家效益还算不错的出版社工作。韦先生说自己一直在互联网上“挂着”,对听证会信息“实时”掌握。他一边看报道,一边找出前天刚发下来的9月份工资条。韦先生每个月发钱都分两部分,一个是“基本工资”条,一个是“绩效工资”条。韦先生9月份的绩效工资条条上,“代缴所得税”为118元,“实发”工资为1312元;基本工资上,“代缴所得税”为42元,“实发”工资为1385元。韦先生简单算了一下,9月份他的收入约2700元,共缴纳个税约160元。 “2700元在郑州来说,属中等偏上。”韦先生说。但对缴纳的160元,他表示已经算高的了。 对于1500元的起征点,韦先生先是表示同意,因为按照两个工资条的发法,他可以不缴个税了;但他很快推翻这个判断,表示“最好调高到2000元以上”。原因是:“工资以后肯定会不断提高,但法律不可能一年一调,保险起见,还是再提高点好。” 广安陈先生:全年可少交1000元税 1500元标准比较合理 陈先生是四川省广安市的一名普通公务员。“我在机关工作,每月收入1500元左右,爱人在中学当教师,两人合起来月收入近3000元。包括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和生活家用,每月固定支出有1000元出头,日子还过得去。” 目前,陈先生每月缴纳个税40多元。“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到1500元,我和爱人加在一起,全年可以节省1000元的个税支出。我觉得1500元的扣除标准比较合理。” 成都岳先生:各地情况相差太大 标准应该贴近实际 在成都一所高校工作的岳先生却认为,1500元的扣除标准太低了,应该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适。“我爱人也在高校工作,全家月收入约8000元。其中,孩子每月要花1500元,家里的保姆每月工资500元,日常生活开支1500元左右。这就是说,我家每月最少也要支出3500元。再说,我们的房子特别小,要准备买新房;将来孩子上学,还要买车;作为家长,还得为孩子交学费、买保险。这些都会是实实在在的大笔支出。” 岳先生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扣除标准也不理解。“我们国家太大了,不同地区,家庭收支情况肯定不一样;就是在我们省内,情况差别也很大。个税征收应该采取一个办法,使扣除标准能够贴近各地的实际情况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