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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办事不讨好只因欠张“准生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贾运华报道麦子店自去年提出要建设国际化社区以来,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最近,办事处决定在新址上建立一个“五星级的卫生站”以服务广大居民,可是却引来了小区居民的“抗议”,因为居民们称这个卫生站“是无证建设的设施”。居民:它没有相关的建设证件在居民陈大妈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正在建设中的这座卫生站。卫生站离陈大妈所居住的19号楼约有20米远。“这严重影响了附近楼房的通风和视线。再说他们根本没有施工批文。”陈大妈说。

  “我曾经要施工单位出示一下规划批文和施工许可证,他们告诉我在办事处(麦子店街道办事处)。可办事处的人只是告诉我,这是在小区内部的公共用地上建设的便民设施,说到最后也没能拿出相关证件来。”

  办事处:证件下来需要一定时间带着疑问,记者先找到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证件在业主就是办事处的手里,我们手里没有。”

  随后记者来到办事处,办事处宣传部的负责人孙部长告诉记者,建这个新的卫生站主要是因为原有的卫生站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医疗要求了,这也是社区正常发展的需要。对于居民反映的“破坏规划,影响视线”一事,孙部长表示,在建设之前办事处事先做过相关的调查,卫生站和居民楼之间大约20米的距离不会给居民带来影响。

  谈到相关施工证件一事,孙部长先是解释,这块地方原来就是公共设施的用地,并表示:“证件肯定是没问题,不过证件下来需要一定时间。”事隔几天之后,记者再次来到麦子店办事处,依然没有看到卫生站施工的规划批文和施工许可证。

  律师:非原拆原建就该有证件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上建设公共设施,是否需要相关的证件?楼与楼之间多大的距离才符合规定?记者就此咨询了嘉佑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他告诉记者,只要不是原拆原建的任何建筑都应该有相关建设证件,即使在小区内部的公共用地上也是一样。至于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市规划委在批发建筑许可证时,会在具体的勘测后予以决定。建设单位只有在获得各种证件之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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