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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难上,我们还要在黑暗中走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09 红网

  9月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6日透露,据贵州、湖南、河北等9省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5日晚,已有27个省级单位向安监总局报来清理情况,共有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出投资。(《中国青年报》9月27日)

  497名公职人员从煤矿撤出投资,这表明他们还没有彻底的丧失良知,他们还没胆量来无视党纪国法的权威。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诚然对煤矿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497名公职人员主动撤资了,但一个现实问题也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还有多少公职人员持股观望,没有从煤矿撤出投资?特别是在9月22日大限已到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

  来自《法制日报》9月27日的报道,记者从江西省监察厅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接到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的报告。也就在这时,江西新余市渝水区4名领导干部参与煤矿入股“官煤腐败”案件审理完毕,4名党政官员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刑。《河南日报》9月27日的报道则是, 9月26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南省还无人“主动报名”。

  难道江西、河南就没有一个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这种结果显然是难以令人相信的。前几天,内蒙部分入股煤矿公职人员公然叫嚣“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丑态,也给了我们发出了一个信号,仅靠按照《通知》中“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处”的要求,来彻底清理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显然是力度不够的。

  对于“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的煤矿投资,一些利欲熏心之徒在没有被党纪国法惩处之前,总会去想方设法去铤而走险。他们中有的人丝毫不会顾忌自己在赚矿工的血钱,自己在拿党纪国法开玩笑,俨然是十足的吸血鬼。

  当前矿难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我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要求这些公职人员撤资。然而9月22日大限已至,效果应该说并不是非常明显的,而且大限在有些地方已经被拖延到10月10日了。这也说明了让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的复杂性和艰难性。

  全国有多少煤矿?据安监总局统计,2004年底全国有小煤矿23388处,占煤矿总数的90%以上。那么,参与投资煤矿的公职人员有多少?虽然目前还不能得到准确的统计,但绝不止那已主动撤资的497人。贯彻《通知》精神的举措和力度,不能放松只能加大,依然是任重道远。

  “年底之前完成8000多个煤矿的整顿关闭任务,这个底线必须守住,各地只能提前,不能滞后。”面对整顿关闭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阻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6日明确表态。我们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否能完成这个底线?我们拭目以待。

  矿难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打击,矿难频发不止也让我们见识了带血的GDP。被称为“黑金”的煤炭,在黑心矿主利益追逐下成了吞噬生命的魔鬼,这是财富的悲哀。在矿难问题上,我们还要在黑暗中走多远?

  (稿源:红网)

  (作者:张玉珂)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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