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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丈夫个人财产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17 现代快报

  问:婚后丈夫一方以其个人收入买房,所购房屋是否为丈夫个人财产?

  李淑君:如果是婚前收入,则所购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收入,且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特殊约定,则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夫妻都是从外地来宁,现在宁打工并居住已一年以上,请问是否可向南京法院起

诉离婚?

  李淑君:可以。快报记者宗一多

  提醒:今天上午9:30—10:30,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君律师将来快报接听热线,李律师曾在政府房管部门工作数年,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十余年,是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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