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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富人税还是大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2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在昨天的个税扣除额听证会上,尽管听证代表掀起了一轮“1500元扣除额太低”的浪潮,然而,中国人民大学税务专家安体富教授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均表示,1500元标准基本合适。安体富教授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已经进入了由富人税向大众税过渡的阶段。而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认为,理想的起征点最低应当在5000元以上,这样可以使中等收入水平以上的阶层──比如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阶层承担起税收负担。

  若起征点过高对财政收入影响太大

  苏明表示,目前1500元的扣除额总体合适。确定个税扣除额需要对居民收入、消费和国家财政收入、支出进行权衡。

  目前个人所得税每年1700多亿元,如果将扣除额提高到8000元,财政收入势必会受到较大影响。

  而我国目前方方面面都需要花钱,面临很多发展中的问题,很多方面都不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因此我们的改革只能是渐进式的。参考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水平,1500元还是合适的。

  “如果全国一刀切,对广东这些高收入地区肯定是一个打击。”他认为,但如果各地采用浮动税率,则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肯定会打击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积极性,因此应采用全国统一税率。

  大众税更合时宜高收入采用高税率

  税务权威、中国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表示,扣除额多少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定位的问题,即在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应定为富人税还是大众税的问题。

  他认为,我国已经发展到了个税的大众税阶段,当然,采用大众税并不是弱化了个税贫富调节功能,因为税率是不一样的,高收入可以采用高税率。

  如1994年,个税实际上是富人税,当时工资薪金收入达到800元扣除额标准的仅占工薪阶层的1%,交税的人很少,基本上是富人在交税。而2004年交税人数上升到了52%,工薪阶层中有一半以上要交税,一方面说明扣除额应该提高了,另一方面人民的收入也提高了,我国的个税开始由富人税向大众税过渡。

  中等收入阶层承担起税收负担

  夏业良表示,理想的起征点最低也应当在5000元以上。这样可以使中等收入水平以上的阶层———比如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阶层承担起税收负担。

  夏业良认为,如果扣除额定为1500元,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依然很弱,没有改变“人头税”、“工薪税”的实质。如果定为5000元,就能够使低收入阶层能够在一段时期内逐步完成初始财富的积累,否则低收入阶层还要为购买房产、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障等这些过去由国家承担的诸多支出而大伤脑筋。

  专家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绝大多数人还属于低收入者,所以目前采用富人税比大众税更公平,不适宜实行普遍征收的大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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