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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应由科级以上法官担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1:41 京华时报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决定公布

  综合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要选派科级以上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直辖市的人民法庭和案件多、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可选派处级法官担任。

  为方便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决定》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庭所在地的乡镇农业银行没有设立诉讼费用专用账户的,可由人民法庭代收案件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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